买了二手车后发现里程表“有猫腻”,消费者怒斥销售公司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,发现里程实际下调了7万多公里。但调表行为本应发生在销售公司买车之前,这给案件带来了“变数”。
日前,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,未能支持买方“退一赔三”的诉讼请求。一审判决退车。扬子晚报/牛子记者万成元
据承办法官介绍,一般来说,诈骗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、基于诈骗主观心理的外在行为、因诈骗使被骗者陷入错误认识、被骗者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。因此,经营者在销售二手车时,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,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诱导对方作出虚假陈述,可以认定为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欺诈行为,消费者可以要求“一退三赔”。
法官表示,如果经营者销售的二手车与合同约定不符,但消费者不能证明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,故意隐瞒事实,那么不能以欺诈为由主张三倍赔偿,但可以依据销售合同中销售者对标的物的担保义务主张退款、退车。通讯员蒋
里程表下调7万公里。这是谁的把戏?
2021年10月,闫某在某二手车销售公司以23.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车。在合同中,该车的行驶里程手工标注为170,139公里。闫提车后发现该车计价器里程调整有问题。沟通无果后,他诉至秦淮法院,称二手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,要求对方“退一赔三”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二手车销售公司提交了一份购车时查询获得的验车报告,该报告称车况综合评分为S级,【天辰平台会员登录】行驶里程为169260公里。经颜申请,法院依法委托南京某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。意见认为,涉案车辆存在表观公里数调整现象,调整减少表观公里数70187多公里。经二手车销售公司申请,法院依法委托另一家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,意见为涉案车辆自2017年1月至公司购买时至少调整过一次。
不证明销售公司知道。
在这种情况下,二手车销售公司需要“退一赔三”吗?
关于这一问题,法院一审认为,鉴定报告显示,涉案车辆在二手车销售公司购买前进行了调整,该公司2021年8月提交的车辆检测报告内容并未记载【天辰平台会员登录】人为调整车辆行驶里程的问题, 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公司人为调整了涉案车辆的行驶里程,也不能证明该公司已将涉案车辆出售给闫【天辰登录平台】。
故法院未支持闫某主张对方欺诈,要求“一退三赔”的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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